民办招生

民办学校新生报到须知

发布时间:2010-06-16 14:36:00

报到时间:春季 3月1日--3月15日    秋季 8月15日--25日
        报到地点:按我院通知书规定。

    二、我院在收到报名表并审核后,对符合条件者,发放录取通知书(特殊专业需面试、体检、政审)。

    三、报到时请准备本人近期、正面、免冠2寸照片8张,本人身份证、毕业证复印件及高考成绩单。

    四、学生自带党(团)组织关系。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县、市或师以上党委组织部开出,交录取院、系。团组织关系一律凭团员证办理,请新生团员务必按团员证的使用规定办好转出手续,交学校团委。

    五、新生必须在“录取通知书”指定的时间内到我校报到。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,需向学校请假。

    六、新生缴费按照我校财务处“新生缴费说明”办理。